欢迎光临金华华鼎科技有限公司网站! 0579-8232 6300

新闻中心About Us

首页 >新闻中心

婺城区、金东区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经济发展局,金义都市新区招商发展局,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经济发展局:


为做好2017年度金华市区信息经济发展资金补助与奖励工作,根据《金华市人民*办公室关于扶持市区网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金*办发﹝2013﹞105号)、《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 金华市财*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促进网络经济实施细则(修订稿)、金华市区网络经济企业房租补助办法(修订稿)的通知》(金网经发﹝2016﹞10号)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 申报的范围和条件


1.凡符合《关于扶持市区网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金*办发﹝2013﹞105号)等文件要求,在属地信息经济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统计系统,依法在市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并在国、地税部门登记纳税的信息经济企业(新注册企业的租用房产,应在批准的规划范围内或列入市区年度盘活存量房产计划范围)或园区,均可申报(文件可登录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网站http://www.jhwljj.gov.cn查询)。 


2.各类信息经济园区的园区运营企业。


3.本次集中申报补助所属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


二、申报材料


1.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
2.企业纳入统计系统的网页页面截图;


3.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;


4.企业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;


5.企业用房租赁费用正式票据和支付凭证复印件;


6.企业劳动年检报表、本地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;


7.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

    各类信息经济园区的园区运营企业统一申报的,所需提供资料除房租发票外与单个企业申报材料要求相同,并由园区运营企业负责统一上报;上述资料均需单个企业签章。


三、相关事项


1.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《信息经济企业房租补助申报表》(附件1),并与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给各区信息经济主管部门和财*部门(包括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*局、金义都市新区财*金融局、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财*审计局)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。


2.各区信息经济主管部门和区财*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,于2018年2月9日前将申请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二份,《2016年度市区信息经济企业房租补助初审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上报市网络经济发展局电子商务处(逾期不再受理,电子版表格可登陆市网络经济发展局网站下载),市网络经济发展局复审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,提出补助奖励资金安排方案,经公示后,报市*批准,由市网络经济发展局下达资金补助通知并拨付。


附件:•附件1:网络经济企业房租补助申报表.doc


     2.2017年度市区信息经济企业房租补助初审情况汇总表.doc


     •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市区信息经济企业房租补助的通知.pdf


(联系人:石晓飞,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,金华市婺城区雅苑街118号,环球商务大厦B2三楼,电话:82880070)。


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链接www.tuoku8亚洲精品大片wwwapp链接